時間: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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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繁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持續加強繁峙縣的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保質工作,進一步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按照市局文件要求,2月24日,繁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就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保質專項行動進行安排部署。
此次專項行動為期半年。旨在進一步加強全縣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監管,從嚴從快查處社會反映強烈的哄抬價格、囤積居奇、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更好發揮我縣市場監管部門服務群眾、保障群眾用藥安全的職能作用。
具體內容與措施包括:一是加強疫情防控用藥品經營環節監管。綜合利用投訴舉報、監督檢查、輿情監測等數據,結合日常檢查等手段對藥品零售企業開展檢查。在6月底前對各分隊轄區內重點保供藥品零售企業開展全覆蓋檢查,重點檢查零售藥店銷售新冠對癥治療藥品的來源渠道、儲存條件、銷售記錄等內容,嚴格規范零售藥店拆零銷售、處方藥銷售等行為。嚴查銷售假劣藥品、銷售過期藥品、無證經營藥品、不按規定銷售新冠抗病毒小分子藥物、超范圍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于6月底前完成轄區內重點保供藥品網售經營企業全覆蓋檢查,重點關注新冠治療藥品銷量異常增長等情況,嚴查超范圍、超方式經營新冠治療藥物、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違規銷售新冠抗病毒小分子藥物等行為,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假劣藥、非法銷售疫苗等違法行為。
二是加強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經營環節質量監管。一方面加強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監管。要將轄區內經營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醫用防護口罩、呼吸機、制氧機、血氧儀等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產品的企業納入重點監管目錄,督促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開展經營活動,6月底前完成轄區內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零售經營企業50%以上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進貨查驗、銷售記錄、運輸、儲存條件和相關管理記錄,關注企業是否從具備合法資質的醫療器械注冊人、生產經營企業購進醫療器械,銷售的產品是否經注冊批準并具備合格證明文件;運輸、儲存條件是否符合醫療器械產品標簽和說明書標示的要求,產品追溯是否符合要求。另一方面加強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企業監管。督促企業按照《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落實主體責任。6月底前完成對轄區內重點保供醫療器械網絡銷售者全覆蓋檢查,重點關注新冠治療醫療器械產品質量管理、異常銷售等情況,依法嚴肅查處未經許可或者備案銷售醫療器械、銷售未經注冊產品、超范圍經營等行為。
三是加強價格、廣告等經營行為的監管。突出重點,加強價格、藥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引導廣大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鼓勵各分局開展各類型式的宣傳活動。加強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管,依法查處違反明碼標價規定以及其他價格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等重要商品的虛假宣傳和虛假廣告行為。